通化市教育局决定在2013年组织开展通化市第三届初中、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比活动。为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 评选范围
通化市(县、区)各初中、小学。
二、 评选要求
1、参加本次评比的校本课程必须是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、小学自主开发的、2013年正在实施的校本课程,新开发与实施的未参加前两届市级评比的校本课程优先。
2、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应是本学校教师,应该具备相对独立的体系和相对稳定的使用对象。
3、各县(市、区)教师进修学校自行组织初评,择优向通化市教育学院综合部报送参加全市评比。市直初中、小学各学校自行组织校内评选,择优报送通化市教育学院综合部参加全市评比,数量不限,评审组通过深入学校进行听课评(时间在2013.9-10月),或审阅光盘的形式进行过程评比。
4、参评校本课程材料需在2013年9月15日前报送到通化市教育学院综合部,申报材料包括:
(1)通化市第三届校本课程评比活动申报表。
(2)课程说明。包括课程目标、课程主要内容、课时安排、课程实施建议、课程评价建议等。
(3)说课、课堂教学(或活动)实录光盘。可以是一课时,也可以是几课时片段的整合,内容真实,能够反映校本课程开课的过程。
(4)各县(市、区)教师进修学校报送优秀校本课程汇总表。市直初中各学校报送参评校本课程汇总表。
其中申报表、课程说明、汇总表以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。
联系人:通化市教育学院综合部 唐旭光
联系电话:3343068 13844545860
电子邮箱:jlthtxg@163.com
三、评选标准
1、校本课程的开发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、分析论证,符合课程改革总体目标和要求,具有地方和学校特色,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,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,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宗旨,有利于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彰显,是学校特色发展的基础和载体。
2、课程目标明确、合理、科学,充分体现课程改革对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要求,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。
3、课程构成要素齐全,内容科学合理、教学管理与实施到位,全面完成课程的开发,并通过实践检验达到预期效果。
4、课程实施有效、规范,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,突出教学方式方法的多样化,教学效果良好,学生选修率高,满意度高。
5、语言文字规范、流畅,逻辑性强,层次清晰。
四、奖励办法
通化市教育局教研室将组织评审委员会,于2013年10月对参评的校本课程进行集中评选,分别评出一、二等奖,颁发通化市优秀校本课程获奖证书,11月份进行表彰,并择优在全市做经验介绍和展示观摩。
通化市教育局教研室
2013年4月15日
附件2:通化市第三届校本课程评比活动申报表
县(市、区):
申报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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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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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写类型 |
创编 |
改编 |
选用 |
参评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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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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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类型 |
学科课程 |
活动课程 |
综合课程 |
核心课程 |
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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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
报
材
料
目
录 |
1. |
2. |
3. |
4. |
5. |
6. |
7. |
8. |
学校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县(市、区)教师进修学校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通化市教育局教研室评审组组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通化市教育局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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